曼秀雷敦軟膏
以薄荷及樟腦配製而成具清新薄荷香氣
許可證核准字號衛署成製字第009729號
藥商名稱台灣曼秀雷敦股份有限公司
藥商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10巷57號6樓
藥品許可證所載製造廠名稱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
製造廠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一段838號
製造日期請見產品外包裝
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藥品仿單(說明書)
藥品許可證可供查詢連結http://www.fda.gov.tw/MLMS/(S(evqjlk552ekjysbakfdbg5ej))/H0001D.aspx?Type=Lic&LicId=03009729
藥品標籤、仿單、包裝所載明之副作用、禁忌或其他注意事項
規格
12gm(Tin) 隨身趴趴走迷你號
35gm(Jar) 學校公司必備號
75gm(Jar) 全家使用家庭號
*使用前請詳閱說明書警語及注意事項
【使用上注意事項】
1. 為防止兒童誤食本藥請妥善保管。
2. 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。
3. 使用後若有不適情況產生應停止使用並請教醫師藥師藥劑生。
4. 本製劑限於皮膚外用不得內服亦不得施於眼睛四周或黏膜潰爛、龜裂或嚴重外傷的患部。
5. 請注意不要誤入眼睛。萬一誤入眼睛請立刻以水或溫水沖洗並立即前往眼科就醫。
6. 使用七天後若自覺狀況未改善或更惡化應立即停藥並就醫。
7. 塗抹後應徹底洗淨雙手再戴隱形眼鏡。
8. 為避免飛濺而引致燙傷請勿將本製劑加熱、微波或加入熱水。
【警 語】
1. Methly Salicylate之每日用量不得超過1.8gm 以免引起水楊酸中毒症狀 諸如呼吸困難及其他中樞神經中毒等症狀; 如對阿斯匹靈或水楊酸有過敏或敏感現象 使用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。
2. 曾經因本藥物成分引起過敏症狀者不得使用。
3. 兩歲以下兒童之使用須詢問醫師或藥師。